政府采购歧视国货现象不能蔓延

2009-6-24 9:38:13 中华工商时报 江国成 黄冠 评论(0人参与)

  去年年底,我国出台了一揽子经济刺激方案。然而,在一些地方政府招标投标中,却出现了歧视国货的现象。比如,一些招标文件限制采购和使用国产设备,一些地方官员明令“非外国货不用”。

  政府采购中歧视国货的现象,不仅违反了我国的《招标投标法》,而且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无歧视”原则和国际通行做法相悖。许多国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本国产品,以维护纳税人的利益。

  5月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制止“在一些领域还相当严重”的歧视国货现象。然而,一些西方媒体却将此误读为中国要求在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中优先采购国货;并把中国的做法和个别西方国家要求购买国货的法律条款相提并论。

  歧视国货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不外乎质量偏见、出国考察诱惑和个别腐败现象。制止政府采购中歧视国货现象,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与“优先采购国货”风马牛不相及。

  任由歧视国货现象存在,任由政府采购中腐败现象蔓延,不仅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让我国相关企业和行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且制约我国装备制造产业优化升级,不利于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国际金融危机当前,制止政府采购中歧视国货利国利民。只有依法打击招投标中的腐败现象,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还纳税人和有关国内企业一个公道。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