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修改《预算法》

2009-6-25 9:21:57 《检察日报》 郑赫南 评论(0人参与)

  “预算法应该修订。”今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与会委员建议尽快修订预算法,减少预算外收支,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刚性。

  “地方政府卖地的钱、社会保障、国有企业的收支,都没有进预算,预算外还有很大的一块。”辜胜阻委员说,现行预算法还承认“预算外资金”,有这一概念,实际上是在法律上认同预算外收入是合法的,这难以保证预算的全面、刚性。

  “ 支出方面,中央财政一级管得相对严格,但地方财政预算外支出较多。”牟新生委员建议国家进一步依法加强预算管理,增强国家预算的完整性。他同时认为,现行预算法已颁布实施多年,基本原则是对的,但欠缺可操作性,“建议参照世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对预算法进行修订,建立真正的法制化预算。 ”

  金硕仁委员也建议,把修订预算法的工作纳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日程上来。他透露,去年和今年两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数量最多的议案都是针对尽快修订预算法的。他认为,要推进财政预算的统一、完整、公开、透明,首先必须做好预算法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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