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尚未收到《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2009-6-26 9:01:57 广州日报 刘俊、何颖思 评论(0人参与)

  针对有关白酒消费税调整传闻,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办主任牛新文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他尚没有收到《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对于白酒消费税调整也“没有得到这方面的消息”。不过,这并未消除业内对消费税的调整预期。

  昨日,有报道称外地有超市收到剑南春、茅台、五粮液涨价5%~10%的通知,而且供货紧张。

  广州本地超市胜佳对本报说,茅台酒进货价已有提高,“上一两个月的进货价还是600多元,这次再问价提高了20元,提高了接近5%。”该超市采购总监麦加应说,个别100元以下的中价酒进货价也提高了10%左右。“高价酒的货源是有点紧,剑南春、五粮液都在控货。”他表示,其他未提价的品牌经销商则都在观望,“大家都说出完库存再看市场的变化。”而广州的家乐福等一些大型超市昨日回应,还没有收到提价通知,供货也正常。

  剑南春经营公司高层昨日回应本报查询时说,剑南春目前供应按市场需求来定的。“我们并没发出订货要加价的规定,可能是部分供应商惜货造成的,但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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