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零报告”只是一记“醉拳”

2009-7-14 9:41:46 广州日报 王旭东 评论(0人参与)

  济宁市公安系统实行违禁问题“零报告”制度,从10日起,每位民警下午上班后都要签注“今天中午我未饮酒”字样,每周五下午4时前签注“本周我未违禁”字样,以示违禁“零报告”。(7月13日《齐鲁晚报》)

  “零报告”确实是创新制度,但是,第一天签“今天中午我未饮酒”有点新鲜,也能够给自己敲一记警钟。但如果天天签同样的字,可能将这几个字写得“很熟练”,无论在未饮酒的清醒情况下,还是在饮过酒不太清醒的情况下,拿笔就来,不假思索,绝不会写错。有些“警钟”敲多了,也会让人麻木,形成一种本能反应与条件反射。“今天中午我未饮酒”,很可能成为济宁公安民警的本能反应和条件反射,沦为“形式”。

  “今天中午我未饮酒”、“本周我未违禁”之类的“零报告”,不是写在纸上,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上。与其在纸上“练书法”,倒不如在行动上“练功夫”。严格执行相关禁令,关键在于严格监督、严格问责。饮酒“零报告”,只是一记“醉拳”,丝毫打不到“痛处”。如果“热衷”于这类“花拳绣腿”,练不成“真功夫”。这样的“零报告”,只能收获“零效果”。标新立异的“零报告”,又有“形象工程”之嫌。

  让人担心的是,一些制度在完善与创新过程中,由于添加了“酒精”,把制度“灌醉”。这说明,任何一项制度既需要创新,又需要防范标新立异的“伪创新”。其实,制度的创新,不妨事先征求民意,让民意民智成为制度创新的“清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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