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由此业界争论已久的白酒消费税调整问题尘埃落定。总的来说,通知对白酒消费税的新规定其严厉程度远远超出前期市场的普遍预期,对白酒行业的影响十分深远。
主要内容: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明确了销售单位的定义,白酒企业通过设立销售公司避税失去部分意义。
3、要求企业上报白酒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销售单位的销售价格,税务机关核定。
4、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70%范围内。
5、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6、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7、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们按照08年合并报表销售收入70%简单核算了新规定对各主要白酒上市公司的影响。我们发现实施新规后大部分白酒企业的利润总额下降15%以上。其中受影响较小的有:伊利特、贵州茅台(600519,股吧)、山西汾酒(600809,股吧)和老白干酒(600559,股吧)。
白酒消费税的新规定将对白酒行业产生较深远的影响,低端白酒由于提价能力弱将受到进一步的打压,行业竞争优势(310368基金净值,基金吧)近一步向行业龙头集聚。我们调低了行业整体评级,但受消费税调整影响较小的企业仍可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