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个体工商户条例》通过后,个体工商户类酒类销售终端将获得更好的管理。
《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本着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对个体工商户大松绑,以鼓励、扶植性措施为主,敦促政府管理部门改变行政管理方式,树立与适应“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新型管理理念,促进我国个体经济的发展。
《征求意见稿》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进行细致的规范,提出了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培训、咨询、服务等扶植措施。对合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国家鼓励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发挥金融职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在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同时,明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收取不合理的费用或开展有偿服务,保证个体工商户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个体工商户作为酒类消费终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营中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经营产品包括一些低端的酒类产品,甚至包括散装酒,因此个体工商户也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力量。《征求意见稿》一旦通过,国家将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植和管理,促进一些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9年8月28日前,到相关网站提出意见。尤其是个体工商户应该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对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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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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