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对700多个本地白酒品种重新核定计税价格

2009-8-14 9:46:29 河南商报 王俊伟 评论(0人参与)

  河南省国税局昨日透露,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对白酒消费税加强征管后,我省对700多个本地白酒品种重新核定了计税价格。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8月1日实施后,市场上渐次出现高端白酒涨价现象。商报记者昨天上午从河南省国税局了解到,由于尚未收到国家税务总局的正式通知文件,我省尚未对相应企业开展专项调查。

  不过,截至7月28日,我省16户白酒生产企业已经上报了各自白酒品种的出厂价和市场销售价。根据酒企申报的这份价格单,省国税局对出厂价低于市场销售价70%的白酒品种重新核定了计税价格,要求700多个品种的白酒从8月份的销售收入开始执行新的计税价格,即相关企业在9月初申报消费税时,就按新的计税价交税。

  省国税局流转税处的相关人士介绍,由于河南省的白酒大都属于低端白酒,重新核定计税价格后,白酒企业增加的消费税并不明显,目前尚未见河南本土白酒上调销售价格。业内人士认为,我省的白酒基本上是靠低价赢取的市场,基本不敢轻易提价。

  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士提醒:“白酒销售单位的销售价格如果累计上涨或下降20%以上,并持续达到3个月,税务机关还将重新核定其最低计税价格。”这就意味着,今后白酒企业涨价部分也要交纳消费税,也同时意味着,白酒企业涨价前还要仔细掂量掂量这条规定,看看自己有没有资本随着消费税计税价格调整而不断涨价。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