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名酒擅自涨价法律不能“旁观”

2009-8-2 15:11:18 中国酒业新闻网 尹卫国 评论(0人参与)

  新调整的白酒消费税将于8月1日起正式执行,广州市各大商场白酒已提前涨价,其中茅台、五粮液(000858,股吧)涨幅高达10%,53度茅台已从780元一瓶涨到858元(见7月30日《广州日报》)。

  根据公布的白酒消费税方案,高端白酒比原先将多交税20%不等,影响企业利润15%左右。新税率尚未实施,酒企就急吼吼地涨价,一点亏不能吃,着实让消费者很失望。国家调高酒税意图很清楚,增加财政收入,今年1月至6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下降2.4%,一方面扩大内需和解决民生问题需要大量财政投入,另一方面税收减少给财政支出带来巨大压力,因此国家调整白酒消费税属于正常税率变动,无可厚非。但调税抬高的生产成本如此迅速地传递到消费者身上,酒企毫发无损,实乃出人意料,恐怕连政府决策部门也始料未及。

   众所周知,烟酒都属高利润行业,酒厂牺牲一点利益既应当也完全有承受能力,岂能动辄锱铢必较,将税收成本全推给消费者扛。酒企涨价没商量不仅加剧消费者经济负担,也是转移矛盾,导致消费者将一肚子怨气撒向政府。

  政府一提税,厂家就涨价,最终全由消费者埋单,这似乎已成惯例。如不久前国家调整烟草税,中华烟率先涨价,其他烟企紧步后尘。这次白酒挑头涨价的又是茅台、五粮液等名牌,据业内人士披露,酒企涨价的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规律一般为“二线看一线,一线看五粮液”。

  名酒充当涨价“领头羊”,从而拉动整个行业价格上涨,算不算价格垄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很显然名酒企业擅自涨价违反了这一禁令,可以说五粮液等名牌在酒类高端消费市场占据绝对支配地位,“统治”着一线市场,而且价格不菲,52度茅台终端价为698元一瓶,五粮液52度为598元一瓶,继续涨价无疑很不公平。名酒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随意涨价,源于自傲有“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资本,茅台、五粮液即使卖到1000元一瓶,照样不愁市场。因此,《反垄断法》对名酒无节制的涨价冲动不能坐视不管,必须责令其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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