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依据《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合肥市对2009年现代服务业项目进行奖励,徽商集团公司三商标获重奖。其中,该公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司持有的“徽商”商标获得50万元奖励资金。另外,徽商农家福公司持有的“农家福”商标、徽商红府连锁超市公司持有的“红府”商标分别获得20万元的奖励。
近年来,集团公司大力实施“123”工程,致力打造品牌质量效益型综合商社,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2008年,“徽商”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商之都”、“红府”、“农家福”又被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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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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