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8月28日电(记者谢樱)长沙市环境保护局28日向记者介绍,长沙市将对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重污染企业采取限时关闭、停产、搬迁措施。
据介绍,长沙30家“重污”企业将在今年9月30日前取缔关闭到位;5家“重污”企业在2010年12月31日前淘汰退出;8家“重污”企业在2010年12月31日前限期搬迁;21家“重污”企业在今年9月30日前停产治理。
近期国内环境安全事件频发,浏阳镉污染、武冈“血铅”事件都反映了严峻的环境安全问题,群众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黎建说:“限时关闭‘重污’企业,就是要在经济与环境的博弈之中,控制并降低企业对环境造成的威胁,尽可能排除环境安全隐患。”
据了解,这次整治范围及重点包括:所有涉及重金属污染物(尤其是涉镉、涉铅、涉砷、涉铬、涉汞)的有色、化工污染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涉及环境安全重点信访案件的企业;各类涉及环境安全的非法生产行为。
为确保治理效果,长沙市根据违法行为分类整治,采取取缔关闭、搬迁退出和限期治理等措施,对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实施吊销工商执照、注销税务登记、停止银行贷款、拆除生产设备、停止生产供电等综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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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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