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09年二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白酒、露酒、啤酒质量均有下降,白酒、露酒问题突出。
据了解,此次抽查了吉林省内13户企业生产的16个批次的啤酒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15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8%,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2个百分点。1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是原麦汁浓度低于明示值,主要原因是企业在麦芽及酒花的添加量上控制不严格。抽查了省内39户中小型企业生产的40个批次的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白酒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33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2.5%,比去年下降了10.8个百分点。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固形物和酒精度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在水质处理等关键点上控制不严格。此次还抽查了省内8户小型企业生产的8个批次的以鹿血等为原料配制的动物类露酒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6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75.0%。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是酒精度超标。抽查结果表明,吉林省多数啤酒产品质量较好,白酒、露酒产品质量均有待提高。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继武表示,按照“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对此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将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查明库存不合格产品并追查已售出不合格产品的流向;限期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监督其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李蔚
分享到: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