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红酒合格率不足七成

2009-9-16 8:58:30 齐鲁晚报 李倩 鲍冰 裴中华 评论(0人参与)

  为保证“两节”期间全市流通领域酒水的质量安全,近日,济宁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抽样监测。其中,白酒合格率 90.9%、啤酒合格率92%、红酒合格率69.7%。

  据悉,市工商局对全市13县(市、区)的5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13种酒类商品进行了抽样监测。在抽取的113种酒类商品样品中,合格样品96个,占84.9%,不合格样品17个,占15.1%。其中,抽检白酒样品55个,合格50个,合格率90.9%;不合格5个,不合格率9.1%。抽检啤酒样品25个,合格23个,合格率92%;不合格2个,不合格率8%。抽检红酒样品33个,合格23个,合格率69.7%;不合格10个,不合格率30.3%。

  据了解,本次酒类商品监测中主要存在,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故意标高酒精度、总酸含量过大、总酯含量低于国家标准等问题。本次监测发现标签不合格的产品共计12个,占总不合格数的70.6%。工商部门表示,济宁市流通领域酒类商品质量总体较为稳定,未检出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商品,对人体有害的安全指标,如甲醇、重金属、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均符合要求。对于抽查中出现的标签、酒精度、总酸、总酯等理化指标出现的问题的不合格酒类商品,济宁市工商局已责令有关经销企业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济宁市工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购买酒类商品的时候,尽量选择到信誉度好的超市、商店购买;注意酒的品牌及商标,是否正规厂家生产;同时查看酒的标签,是否合理规范,是否标明酒的生产地、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标准;同时保存好购物发票,以便在遇到问题时可以有充分的证据进行退换商品。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