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厦门10月4日电 为帮助企业克服经济困难,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厦门市近期出台政策对重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给予财政扶持,这项财政扶持资金预计将达1亿元。
根据规定,享受厦门市扶持政策的企业需具备三个条件:2009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制造业企业;2009年当年在厦门市缴纳地方级税收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且纳税增幅超过10%(含)的现有企业,以及2009年当年在厦门市缴纳地方级税收达200万元(含)以上的新设立企业;2009年,企业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设备投资(包括设备更新改造及当年新设立企业的设备购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厦门市规定,对成立于2009年之前、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在企业所缴纳地方级税收超过上年10%以上的增量部分限额之内,按该企业2009年设备投资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额度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不得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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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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