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管理条例》加快制订步伐
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正式发布,其中针对制订酒法的2件议案,财经委在参考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建议先行制订酒类管理条例解决议案所提问题的基础上,建议通过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制订或修改有关行政法规、规章或实施办法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据了解,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99件,涉及65个立法项目和2个执法检查建议。
其中,金志国等40名代表、刘捷等30名代表(第410号、第504号议案)提出,我国酒类行业存在多头管理、生产销售秩序混乱、经销商资质良莠不齐、税收流失严重等问题,建议制订酒法,完善酒类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认为,我国是酒类生产和消费大国,酒行业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酒行业存在产销秩序不规范、假冒伪劣现象时有发生、行业监管体制未理顺等问题,亟须加强立法和行业管理。
商务部已于今年5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加快制定〈酒类管理条例〉的请示》,争取早日启动起草工作。议案所提问题可通过制订颁布该条例得到解决。
财经委员会同意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意见,建议抓紧条例起草工作,争取尽早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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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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