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颁发首批《食品流通许可证》

2009-11-27 7:09:10 中国酒业新闻网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重庆11月26日专电(记者郭立)26日,重庆市新世纪百货、沃尔玛等商家工作人员从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手中接过崭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重庆市工商部门颁发的首批15张食品流通许可证。

  据了解,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重庆市各级工商部门针对食品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杂店的不同特点,普遍采取了分类监管措施,督促食品流通主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履行进货查验、安全储运、下架退市等法定义务,依法严厉查处含有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一些区县工商部门还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探索“食品批发企业联网监管”“食品进货电子台账”等措施,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

  同时,他们在广大农村地区积极开展“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目前共创建示范店1142个,基本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较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促进了食品经营者法定义务的落实。

  据了解,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均应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但以下三种情况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一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二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三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

  
  11月26日,在重庆市工商局办证大厅内,企业代表们前来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左)为一企业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当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5家企业颁发了重庆市首批《食品流通许可证》,首批拿到许可证的企业包括重庆百货、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沃尔玛(重庆)等5家大型超市连锁公司。据悉,《食品流通许可证》是自《食品安全法》颁布以后的又一重要举措,要求工商部门在审查时严格要求,把好食品安全审查关。没有取得该许可证的经营者禁止从事食品经营,提高了在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性。  新华社记者 陈诚 摄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中国酒业新闻网。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乐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