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

2009-12-14 8:48:53 华夏酒报 黄小希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12月8日电 由42名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12月8日在北京成立。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组建了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将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制定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计划,拟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则,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风险评估交流,以及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风险评估相关任务。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力争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与此同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也在积极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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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卫生部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在收集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制定风险评估优先项目和计划、开展风险评估活动以及利用风险分析结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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