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了近期对该省部分酒类商品质量监测的情况。结果表明,抽检合格率87%。剔除纯标签不合格的10批次,质量合格率97%。与往年相比,今年抽查的白酒、葡萄酒、黄酒的质量都有提高,特别是葡萄酒,质量合格率达100%。但仍有部分产品存在故意隐瞒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此次抽检共抽查了深圳、韶关、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等地30家销售企业销售的酒类商品,白酒、葡萄酒、啤酒、黄酒100批次。其中,抽检的10批次黄酒合格率最低,为70%。其他酒类商品内在质量合格率分别如下:白酒96.7%、葡萄酒100%、啤酒100%。
通报说,从抽查结果看,大型企业的著名品牌产品保持了较好的质量状态,但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标签标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现象仍然存在;少部分产品的理化指标存在不合格现象。
酒精度是酒品最主要的质量指标之一。部分产品酒精度不足,反映了企业质量监控存在严重问题或有意欺骗消费者。
不合格产品包括绍兴水乡黄酒酿造有限公司“禹王宴特制黄酒”、绍兴市东星酒厂“六年陈酿特制花雕酒”、四川省泸州造酒厂老乡情酒(浓香型)等,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签、β-苯乙醇、酒精度等。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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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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