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酒”工程须三方合力推进

2009-12-9 9:16:28 《华夏酒报》 马宁 评论(0人参与)
  10月底,山东青岛酒类管理部门在全市展开了为“放心酒”铺路的工作;11月19日,广东省首批60多家酒企自愿接受质量跟踪监测,打造“放心酒”工程;11月26日,杭州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联合全市近百家酒类经销商为消费者提供“放心酒”。一时间,“放心酒”工程在全国很多地方兴起。

  “放心酒”工程推出的初衷是为了遏制假冒伪劣酒水的猖獗,从源头上整治当前酒类市场混乱的情况。目前,“放心酒”工程的实施还主要是酒类管理部门自上而下推动,酒类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充当的是参与者的角色。作为“放心酒”工程的重要落脚点,酒类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应提高主动意识,为“放心酒”工程提供原动力。

  “放心酒”工程的顺利推进,需要酒管部门、酒类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三方联手净化市场,共同打造酒类市场的万里晴空。

  首先,酒类管理部门作为酒水的监管部门,责任贯穿于酒水生产、销售乃至消费的整个环节,必须以身作则,发挥其监管职能。酒管部门需给酒类企业和经销商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库,对于信用缺失的经营者绝不留情。只要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参照欧美和香港的做法,从经济上加重处罚,削弱甚至消除其“东山再起”的基础。

  其次,酒类企业作为生产的重要环节,要从源头上保证“放心酒”的安全。酿酒企业加强其自身的安全责任意识,对原材料和产品以及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卫生检验。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做到从源头到生产再到销售终端的所有环节都通过严格的标准来控制酒的卫生和质量,在时间链上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做到诚信经营。俗话说金碑、银碑不如消费者的口碑,只有做到诚信经营企业才能长久发展。

  最后,酒类经销商要从流通领域做好消费者的酒类安全卫士。首先要做到诚信经营,保证酒类销售的安全性;其次要起到监督的作用,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要及时举报,决不让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最后要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将酒类的“身份证”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保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范围,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喝上放心酒。

  酒管部门、酒类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联合打造“放心酒”,不但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酒流入市场,而且酒企会减少因假冒伪劣酒带给企业经济和品牌的损失,经销商也会因诚信经营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在政府、酒类企业和经销商的大力合作下,酒类市场将变得井然有序,消费者对酒类市场将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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