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8日,吉林省延吉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组织驻延各啤酒经销商召开座谈会,以进一步规范元旦、春节“两节”酒类市场流通秩序。
目前,由于《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对啤酒销售暂不执行随附单制度,给一些不法经营者以可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乘之机,无证经营及“明零暗批”等违法行为在延吉较为严重。座谈会上,驻延多位知名啤酒经销商就促进酒类市场的繁荣交流了经验,并对当前酒类市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分析。
延吉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要求驻延啤酒批发商,不得向无酒类零售许可证者批发酒类,希望各批发商建立业务员档案、办理推销证、建立季报制度。该负责人还表示将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样检测力度,以维护正规酒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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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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