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日前出台《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等确定为这次专项整治重点。
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大中城市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都市类报纸媒体广告,电视购物广告,以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和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的广告;网上非法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药品广告等;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和媒体。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魏琳
分享到: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