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月20日宣布,国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家决定2010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今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3元、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别提高3元、5元、10元,提高幅度分别为3.3%、5.4%、10.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部门表示,上述价格调整旨在引导市场粮价平稳上升,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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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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