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森:建议设立“食品安全日”

2010-3-10 9:07:22 《华夏酒报》 金小茜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食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发生,让百姓对能否“吃得安全”信心不足。全国政协委员、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李惠森建议把每年的11月1日定为全国“食品安全日”,以宣扬“生命健康第一”“食品安全第一”“企业社会责任第一”的“三个一”理念。

  李惠森委员表示,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二是借此加大政府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管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理的力度;三是有助于强化食品行业协会的责任感,提高食品企业依法生产和经营的自律性,敦促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四是倡导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加强自我保护。

  李惠森委员表示,日前,国务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法实施近一年,设立全国“食品安全日”的时机日臻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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