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布的数字显示,从2004年至2009年,我国酿酒行业税收总额增长近1倍。
从2004年至2009年间,酒类产品的税收总额明显增加。税收总额从2004年的233.46亿元,提高到2009年的432.38亿元,五年间的增长率为85.20%。其中,啤酒行业税收从2004年的111.35亿元,提高到2009年的159.29亿元,增长43.06%;白酒行业税收从2004年的100.10亿元,提高到2009年的222.51亿元,增长122.29%;黄酒行业税收从2004年的3.77亿元,提高到2009年的5.94亿元,增长57.66%;葡萄酒行业税收从2004年的9.30亿元,提高到2009年的20.29亿元,增长118.14%;果露酒行业税收从2004年的3.33亿元,提高到2009年的7.41亿元,增长22.67%;发酵酒精行业税收从2004年的5.61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16.93亿元,增长201.71%。
王延才表示:“白酒、啤酒两大行业的税收总额均超过1文章来源华夏酒报00亿元,二者合计占行业比重达8.30%,是酿酒行业的纳税大户;从增长速度看,增长较快的是发酵酒精、果露酒、白酒和葡萄酒。而酿酒行业利税总额超过700亿元,达到792.64亿元,几近800亿元,这是五年来行业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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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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