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协:允许餐饮企业“谢绝自带酒水”
2010-4-25 15:32:28
中国酒业新闻网 黄艳 沈翀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武汉4月24日电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对外公布了刚刚出炉的《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规范中关于“餐饮企业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有权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的条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肖汉超解释,“禁止自带酒水主要是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的”,因为现在普遍反映,消费者遇到酒水消费纠纷的时候,消费者认为是餐厅的过失,企业说是消费者自带的酒水造成的问题,各说各有理。
他说,而且这个规定是将消费者和企业放在平等的地位,当有餐饮企业“谢绝自带酒水”时,消费者可以不选择在这家餐饮企业就餐。
据了解,《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由武汉餐饮业协会、武汉市消协等联合制定,将在5月1日起试行。届时,“谢绝自带酒水”这个屡遭诟病的行业“潜规则”将成为“显规则”。
其实,餐饮企业“谢绝携带酒水”是否属霸王条款一直存在争议。据记者了解,目前,武汉市餐饮业的酒水价格,最高可达市场价的四倍。从2004年起,中消协曾多次炮轰过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而且,全国有些地方出现的所谓“谢绝自带酒水联盟文章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正在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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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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