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笔者从广东省惠州市迎省运会酒类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了解到,惠州市宾馆、酒店、餐厅、超市、小卖部等场所将禁止销售不合格的自制散装酒。
惠州市近期将重点整顿“酒类流通随附单”现象,所有餐饮单位和酒类零售商均应依法从持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单位购进酒类,并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依法建立酒类购销台账。对不开具或者不索取酒类流通单的经营户,将按法规规定的最高限额处5000元罚款,对因在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被查处且拒不改正的单位,执法部门将吊销其酒类批发许可证。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近期,执法人员还将对惠州市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重点地区、市场和企业进行检查,尤其是对体育代表团、裁判员、运动员及参加省运会的各方人士下榻的宾馆、酒店和重点旅游景区的餐厅、超市、小卖部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将禁止不合格的散装配制酒流通,所有餐馆和酒店均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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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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