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电 6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我国将取消部分钢材、玉米淀粉、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则号商品的出口退税。其中,作为“两高”商品,酒精也在被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名单之列。
分析人士指出,这是我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
“从前期频繁上调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到此次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如此大力度政策调控更加凸显决策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意图。”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张斌认为,取消酒精等“两高”商品的出口退税,实际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经济手段增加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有助于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一方面是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加快完善税收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工具调控作用的体现。
“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未来我国税收政策改革的一大方向,就是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与2007年7月国家大规模取消“两高一资”商品出口退税政策相比,此次“取消六大类406种产品出口退税”力度要小得多,说明国家对此次调整非常谨慎。
虽然取消出口退税会对酒精、玉米淀粉等行业带来一定影响,但从长远看,这一政策调整将有助于加快这些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市场外需面临紧缩压力的情况下,我国“两高”行业应借助这一政策调整,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此外,取消玉米出口退税,虽然会在短期内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看,有助于国家控制粮食及其制品的出口,保证国内粮食供给安全,同时也将缓解粮食价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格阶段性的上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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