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酒类专卖管理局:提前介入流通监管推广实施防伪标识

2010-7-16 9:19:59 《华夏酒报》 孙晓伟 评论(0人参与)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酒类管理工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作围绕净化酒类流通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为重点,在执法中,把随附单的管理和溯源制度作为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利器和精髓,并且不断探索有效的打假方式,在具体操作上采取了各县市酒类执法部门联合、与生产企业打假部门联合、与相关部门联合的“三联合”打假措施,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打击重点、行动时间和处罚标准,使执法更规范、更有效。

     在执行酒类监管职能的同时,不断创新探索酒类流通管理的新思路。牡丹江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在提前介入流通监管上下足了功夫,如在名优酒类商品上粘贴该局监制的防伪标识,在酒类商品进入流通市场之前就已经查验了酒类商品的质量,能够比较准确、详实地掌握进货渠道、数量等方面信息。

  目前,该防伪标识已经率先在国窖1573酒运作实施,并取得了预期效果。下一步将逐步在茅台、五粮液等名优酒类商品上推广实施。这样做,既保证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监管过程中不必要的疏忽和失误。

     该局在“创新”上还实现了信息共享,建立了网络监管平台。他们与牡丹江相关管理咨询公司签署协议,并在牡丹江市所属的网站和刊物上提供酒类管理信息,包括国家、省、市相关酒类行业管理信息,所属地酒类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信息、管理制度、有关标识管理的相关内容,酒类经营业户信誉情况,制假售假案件查处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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