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核准泸州一品留香酒业公司、四川省泸州禧事达酒业公司等8家公司可以使用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至此,该市共有24家白酒生产企业获准使用专用标志。
2006年1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对泸州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凡使用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泸州酒必须符合《泸州酒质量技术要求》和《泸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州酒地方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义出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