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局长调研茅台集团

2010-9-13 8:59:58 《华夏酒报》 方向莲 周山荣 评论(0人参与)
  9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赴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就“国酒茅台”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商标注册、知识产权保护等进行调研。
     
  在茅台集团组织召开的汇报会上,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书跃向周伯华一行详细汇报了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及“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有关事宜。贵州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就“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有关工作与周伯华一行进行磋商,并提出了合理意见和建议。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在讲话中指出,国酒茅台是中国知名品牌,产品质量驰名中外。最好的产品要配备最好的服务,使之产生最好的效益。作为民族优秀品牌,保护国酒茅台知识产权,促进国酒发展是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工商总局将一如既往地关心茅台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支持国酒茅台在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为推动国酒茅台做强做大、享誉全球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周莉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