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限价令,限住了什么?

2010-12-27 9:53:13 《华夏酒报》 魏琳 评论(0人参与)
  茅台在做了“为兼顾国家、消费者、投资者、经销商和企业的利益”而提价这个“艰难的决定”之后,近日又出台限价令,规定普通茅台的销售价格不得超过959元/瓶(详见《华夏酒报》12月24日5版,中国酒业新闻网http://www.hxjb.cn/html/201012/24/20101224090032100416.htm)。令人遗憾的是,这份看似严厉的限价令,并没有限住茅台在市场上高涨的价格。
  
  早在2009年年末,茅台就出台过一份类似的限价令,规定“经销商的零售终端价不得超过730元/瓶”,之后,这份限价令就被舆论指责为一种作秀,“一面提升出厂价,一面限制经销商零售价,无非是想向市场表示,茅台不希望涨价,但如果最终涨价,那就是终端的行为,并非茅台之前提价的结果”。时隔一年,茅台故技重施,再次上演一出先提价再限价的戏码。
  
  据了解,在茅台出台此次“959元”限价令之后,500ml53度飞天茅台在北京商超的价格为1260元/瓶到1598元/瓶不等,在上海某些专柜达到1388/瓶元,而在广州商超的价格为1400元/瓶左右,某些终端甚至能达到1600元/瓶。事实证明,茅台限价令不仅限不住市场上不断加码的价格,反而会对新一轮涨价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作为白酒价格标杆,茅台酒的涨价不单单是茅台自身的事,五粮液看茅台,国窖1573看五粮液,以此类推,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此外,零售渠道对于后市茅台酒继续高涨的预期,也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同时会滋生更多的制售假冒茅台酒的现象。
  
  “废纸一张”、“花瓶”、“走过场”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公关秀”……这些词语都是舆论用来形容茅台这份限价令的,可见,茅台限价令早已在大众心中失去了信誉。茅台限价令的失信,愚弄的是消费者,摧残的却是茅台在消费者心中的“国酒”形象。
  
  茅台限价令,限不住茅台酒一路狂飙的价格,却限住了消费者对茅台的信任,限住了茅台作为大酒企的责任与担当,限住了茅台经营多年的“国酒”形象。
  
  笔者担忧的是,如果茅台继续如此作为,在离金钱越来越近的同时,会离消费者的心越来越远。倘若有一天,提起“国酒”茅台,联想起的竟是“忽悠”、“不顾消费者利益”、“腐败酒”这类词汇,让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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