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消费“陷阱”多消协警示巧应对

2011-1-26 9:40:06 《华夏酒报》 陈光明 王炳坤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沈阳电 春节临近,一些城市的大中型酒店年夜饭预订爆满。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警示称,年夜饭消费近年频发饭菜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问题,市民应多加注意。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经走访了解到,年夜饭消费很多都规定了诸如订餐要交押金,必须在3小时内吃完,大桌最低消费3000元等限制条件,此外还有禁止自带酒水、菜价之外加收服务费等门槛。很多市民对此并不了解,结果年夜饭吃出了尴尬、吃出了纠纷、吃出了怨气。因此,消协提醒年夜饭消费应做如下准备: 
  
  一是明确饭店资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质,最好选择有一定信誉度的饭店。
  
  二是货比三家,对多家酒店相同档次的年夜饭质量和价格进行比较,作出合理选择。
  
  三是明确收费标准,预订年夜饭时,仅仅约定单桌的饭菜价格是不够的,还要约定其他服务项目是否收费。
  
  四是约定菜肴用料,对每道菜的材料、规格(或重量)和价格都约定清楚。
  
  五是索要消费清单,吃完饭后一定要养成“先看账单,后结账”的习惯。
  
  一旦发生纠纷,消费清单和发票是消费者不可缺少的维权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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