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电 春节来临,食品消费市场火爆,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发布2011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问题食品。
据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春节前是食品问题的高发时期,在各种临时搭建的年货街、年货大卖场中尤其容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这些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地方的商家流动性较大,等发现购买的食品有问题后,想再找到商家就很难了。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若是发现买到了问题食品,可及时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诉举报或投诉,同时保留好有关购买单据,以及身体受到损害后到医院治疗的病历和收费发票等。
消费警示告知消费者,应选择到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商家购买食品或就餐;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食品,谨慎选择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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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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