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再行研究酒法 酒类立法进程有望加快

2011-2-23 9:17:17 《华夏酒报》 尚宝铎 评论(0人参与)

  近日,国务院向法制办作出批示,要求研究制定酒类管理专门法规。2月17日,商务部紧急召集河北等三省酒类管理部门开会研究酒类立法工作。2月18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到国务院法制办会商酒类管理法规制定情况,行业关注的酒类立法再度进入人们视线。
     
  酒类商品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法规,酒类市场假冒伪劣酒屡禁不止,并多次出现毒酒致人死伤事件,酒类立法成为了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件大事。从20世纪90年代到2005年前有关部门曾多次研究制定酒类法规,但是此后相对平静。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蒋秋霞再次提交了酒类立法议案,该议案成为全国政协会议唯一一份跟进办理议案进行了办理。2010年10月27日—30日,由全国政协委员步正发带队,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酒类协会和企业组成的酒类立法调研组赴广州、深圳等主要酒类销售地区进行调研。
  
  2011年1月21日,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尽快制定酒类管理专门法规的调研报告》。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对酒类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已经与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立法研究,酒类企业盼望已久的专门法规出台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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