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诃”当成“洋河”卖

2011-3-6 9:19:25 中国江苏网 王唯志 姜建荣 张凌发 评论(0人参与)


假酒上“河”字是“诃”。

  中国江苏网讯:不要以为洋河镇只生产“洋河”一种白酒。一些苏北酒厂生产的“洋诃”酒已经出现在镇江一些经销商的仓库里。

  镇江润州工商经检大队昨天向记者透露了他们从春节到现在检查酒类商品的结果。被查获的3000多瓶、价值10余万元白酒中,以“洋诃”为代表的“傍名牌”侵权酒占据大多数。

  据润州工商分局经检大队透露,近来,他们接到了北京青花瓷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和安徽高炉家酒业有限公司的投诉举报称,在三茅宫、观音山、鲇鱼套村附近有3家酒业公司,销售假冒高炉家酒、商标侵权的“青花瓷”和“洋诃”,数量很大。

  工商执法人员随后在该市朱方路查获涉嫌假冒的“高炉家”5箱,在观音山查获涉嫌商标侵权的“青花瓷”酒232箱,在鲇鱼套村查获涉嫌商标侵权的“洋诃”酒185箱。值得注意的是,后两者都不是假酒,而是对名酒的模仿――比如模仿洋河酒的“洋诃”。“洋诃”白酒也是来自洋河镇,由当地的企业生产,包装上使用了真实的厂名厂址。但是,执法人员发现包装“显要位置的文字、图案、色彩与‘洋河’相同、相近”。而“青花瓷”只是在图案上有少许区别。面对这种包装,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工商部门据此认为,这些白酒为侵犯他人商标注册权的侵权产品。

  经查,经销商提供不出“青花瓷”与“洋诃”的生产许可或销售的书面委托证明材料。经销商透露,这些白酒来自上门推销者,而之所以接受是因为“既然不是我们生产的,也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工商部门表示,生产与销售假冒、商标侵权的商品,不论是生产者还是经销商都属于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打击与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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