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四条禁令”:机关工作日午餐 确需喝酒要先备案

2011-4-17 11:33:41 都市快报 胡昊 评论(0人参与)

    工作日午餐禁酒分别是省、市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中的一条,但在接待省外客人和商务客人时,是允许例外的。

    不过从4月10日开始,宁波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即便在接待省外客人和商务客人时,如果确实需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的,市直各单位及下属单位必须向市效能办备案。

    备案的方式有两个,一个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把单位及参加接待人员、时间、用餐地点、接待事由、填报人发送到指定的号码,另一个则可以到东方廉政网的“网上备案”栏目进行实时备案。

    14日,宁波江北区在全市率先开通了 “81818179” (谐音“不要不要不要吃酒”)工作日午餐饮酒备案电话专线,要求接待省外和商务客人确需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的,通过手机发送短信至81818179或在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实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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