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对酒业提出五点要求 确保酒类价格总体稳定
4月2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对外发布“关于稳定酒类价格总体水平的重要情况通报”, 传达了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关于稳定物价水平的精神和要求,呼吁酿酒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维护酒类价格水平的总体稳定。
近日,日化等消费品行业出现涨价传闻后,国家相关部门连续一周内两次召开酒行业会议,强调维护价格稳定。3月31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协同发改委价格检查司、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约谈了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及华润、青岛、燕京、百威四大啤酒集团相关负责人,了解了啤酒行业近期涨价情况及未来动态,介绍了当前我国的价格形势,指出我国今年物价上涨压力较大,社会通胀预期较强,强调了中央明确提出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告诉《华夏酒报》记者:“会后,我们已与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洋河、剑南春、水井坊、汾酒等行业龙头企业进行了沟通,他们均表示坚决支持拥护政府决策,态度十分积极,充分反映了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据介绍,发改委价格司等部门对酒行业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认清当前形势,包括经济和社会形势,以及通胀预期可能带来的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问题的严重性,充分认识管理好通胀预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重要性。二、正确认识保持物价稳定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当然包括每个企业和行业组织。三、充分认识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相关性,国家经济和社会不稳定,企业必然难以长久生存发展。四、充分认识企业行使自主定价权一定要服从国家大局。五、协会和企业一定要配合政府做好稳定价格的工作。要做到保证市场供应,不能人为制造短缺;共同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一定不能搭车跟风涨价;确实需要调价一定要和协会、政府沟通,不集中搭车涨价,不超过成本上升合理幅度涨价,不提前散布涨价信息,更不能串通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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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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