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首支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三级专门机构在辽成立

2011-6-1 9:00:03 《华夏酒报》 赵禹 评论(0人参与)
  5月29日,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正式成立。辽宁省公安厅同时下发通知,要求辽宁省各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要尽快组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大队,建立起全省公安机关自上而下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三级专门机构,承担起全省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侦查工作职能,以后,食品、药品领域的涉假犯罪都将纳入其工作范畴。
     
  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是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第一支专司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专门机构。同时,辽宁省也是全国第一个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机构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省份。该专业食品药品侦查队伍设置了专门负责受理举报、收集线索同时分析研判的部门,负责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调、逃犯的跨区域追捕的部门,以及专门对案件的定性、管辖、预审、执法监督、移交诉讼把关的部门,同时,特意成立了专门负责其他领域伪劣商品侦查的科室。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的工作职能包括:依法履行组织、协调和指挥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承办中央、省和公安部交办的大要案件的查处;组织指挥跨区域案件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和协调工商、卫生、药监和质监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管以及联合执法等多项职能。
     
  据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孙建鹏介绍,公安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与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形成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主动协调配合相关行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日常巡查监管与重点执法检查。同时,实施有奖举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和奖励方法,让群众参与到打假行动中。辽宁省公安厅还重新调整制定了《辽宁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补充规定》,将11种涉假罪名统一划归由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闫庆文表示,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的成立,将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探索模式、积累经验,同时也将为完善我国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相关法律提供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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