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家质检局、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湖北省商务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湖北省酒类专卖管理局陈新发处长告诉《华夏酒报》记者,本次整治活动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5月24日至6月20日,要求各级商务酒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反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的违法行为,并及时进行阶段性小结;第二阶段从6月21日至12月30日,各级商务酒管部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达到专项整治的文章来源华夏酒报目的。
“本次整治以在湖北境内销售的白酒、葡萄酒为重点目标,采取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陈新发表示,各级商务酒管部门一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酒类流通监管力量,建立持久、可行的监管制度;二要在行业内开展酒类流通信用体系和“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建立健全酒类行业自律约束机制;三要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四要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落实;五要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等检查为切入点,严肃查处假冒侵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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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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