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向各省(市、区)酒类流通协会下发《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函》,倡导地方协会发挥主动作用,做好酒类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促进行业自律。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告诉《华夏酒报》记者,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认为,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对酒行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期的指导意义,各地方协会应通过各种方式对酒类产销及相关企业进行宣传,强化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和社会责任,提高从业人员法制、道德和业务水平;积极配合酒管局和政府有关管理执法部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开展“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带领守法经营的企业,树立行业正气,揭露、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酒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真正发挥行业协会应起的作用。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周莉
分享到: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