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工商局查获3000余瓶假冒“长城干红葡萄酒”

2011-7-13 17:19:37 红山晚报 宁波 评论(0人参与)
    近日,赤峰市工商局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打假人员联合对全市葡萄酒市场进行了检查,查获多起销售假冒长城葡萄酒案。

  在市场检查中,市工商局共检查葡萄酒经销单位15家,查获了标注“中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城干红葡萄酒(特醇)”、“长城干红葡萄酒(特制5年)”、“长城干红葡萄酒(宝石解百纳)”、“昌黎嘉佰伦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长城赤霞珠特级干红葡萄酒”、秦皇岛嘉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城干红葡萄酒(解百纳)”总计3027瓶(盒),市场标值达5万余元。经长城商标所有人———中粮集团打假人员鉴定,上述葡萄酒全部属假冒商品。据该公司打假人员称,该公司仅授权“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及“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葡萄酒产品上使用“长城”、“中粮”、“华夏”系列商标,其他企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行为均构成侵权。

  目前,工商部门已暂扣这批假冒“长城干红葡萄酒”,并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 

  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销售假冒伪劣葡萄酒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商品包装以假乱真。二是进货渠道相对隐蔽。三是销售对象接近终端。四是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以“长城干红葡萄酒(特醇)”为例,真品售价为每瓶35-40元,假冒葡萄酒售价为每瓶13元,价格悬殊较大。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王晓雅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