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通知要求加强行业自律确保质量安全

2011-7-27 9:15:56 《华夏酒报》 本报记者 评论(0人参与)

  日前,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发出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加强行业自律,全面提高酒类生产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通知指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酒协以及有关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领会《通知》的精神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进一步增强做好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强酒类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通知要求,各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坚决遵守政策法规,不生产不安全的产品,不经营不合格的商品。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依法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建立酒类产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酒类生产过程的领导责任,明确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认真排查酒类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法制观念,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酒类生产相关国家标准。
     
  通知指出,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将继续完善促进行业自律、承担社会责任的日常工作机制。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在酿酒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适时推进“全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推荐品牌”活动;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推进打假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制定《葡萄酒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推进酿酒葡萄种植规范化;加强酒类安全科技研究,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鼓励科研机构开展酒类产品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动行业自律体系建设。(通知解读详见本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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