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赤水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保障国酒茅台等名优白酒的生产环境安全,日前闭幕的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规定赤水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禁止水电开发、拦河筑坝。这部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赤水河是长江目前唯一没有筑坝并且污染较轻的一级干流。近年来,为保障国酒茅台等名优白酒的生产环境安全,贵州省切实推进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条例》规定,赤水河流域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的要求,在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同时,应当坚持生态环境用水优先,并兼顾农业、工业以及航运等需要。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和珍稀特有鱼类洄游的主要支流进行水电开发、拦河筑坝等影响河流自然流淌的工程建设活动。《条例》明确,赤水河流域主要水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贵州省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将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周莉
分享到: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