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往事”干杯

2011-8-19 9:00:10 《华夏酒报》 姜新宇 评论(0人参与)
  哈尔滨往事商贸有限公司,这个异军突起的经销商,也许不能称之为东北最大的经销商,但是,总经理王笑卓却用其新型名酒商的睿智吸引着行业对他的关注。

     “商贸企业并不是一定要走打造商业品牌之路,打造商业品牌只是一种战略、一种手段而已,但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商业品牌的成功打造一定是建立在商品品牌之上的,对于商贸公司来说,发展过程中永远脱离不了产品品牌。”王笑卓对于商贸公司的发展有自己的独到观点,目前,商贸企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点,不少优秀商贸企业开始由商人思维向商业思维转变。以往的商人思维,主要是以产品为导向,用差价求发展。如今的商业思维之下,大家都开始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确立目标、寻找路径、修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正路径等。 

     往事商贸为全国经销商贡献出了他对未来酒业以及商贸企业发展变化的思索,并影响了一群经销商的思维。除了自身积极践行公益活动,做对社会有责任的企业家外,王笑卓一直认为,任何一件事都有其核心,供应链上最核心的在于消费者,而非其他。所以,商贸企业所有的举措出发点都是直指消费者。

     “有朋友,有往事!”王笑卓这句定位准确的广告语,把“往事”的推广人群定位在30岁—50岁之间的社会各阶层成功人士。 “往事”采用了把这个阶层人士各种记忆犹新的或者已经沉睡在记忆深处的往事唤醒,无论是什么样的往事,总有一幅画面,会柔软地刺激到你内心最敏感的地方,让你为“往事”干杯。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施红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