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 张中志) 9月23日11时30分,长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504警务区民警接到报警:在西环城路与青州路交会处,一辆蓝色小型货车起火。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
两位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蓝色小货车正停在西环城路与青州路交叉路口处,货车的驾驶室着火,而且火势越来越猛,周围围观群众很多。“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两位民警一边疏散群众一边用车上的灭火器灭火,周围群众看到民警冒着危险为货车灭火,也都自发地投入到灭火的行动中。最终,在民警和周围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将火扑灭。事后,司机王某说,他的货车起火是因为驾驶室内装着一大桶白酒,在遇红灯刹车时,因为刹车酒桶翻倒,酒洒在车内引起了大火,多亏民警赶到及时,将火扑灭,没有造成更严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