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以来文章来源华夏酒报,部分商品生产经营者为迷惑、诱导消费者,在商品的包装及标签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内容,大肆炒作“特供”“专供”概念,破坏公平竞争环境。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的紧急部署,广西省百色市多部门联合行动,重拳整治滥用“特供”“专供”商品标识的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百色市工商、工信委、商务局、质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以白酒、葡萄酒、啤酒等日用品及上述产品生产经营者;大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烟酒零售市场、宾馆饭店等销售场所;电视、报纸、期刊、广播、互联网等广告发布媒体为监管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按照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规范指导和清理打击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使滥用“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包装、标签的行为得到全面治理。对相关责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我纠正,继续在商品的包装、标签、宣传中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曝光典型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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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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