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整治“特供”商品 酒类是重点

2011-11-2 8:55:08 《华夏酒报》 肖刚 评论(0人参与)


  本报讯 “××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内部专用”……在市场上,消费者可能会看到一些商品上有这样的标注,就想当然地以为这些商品质量有保证,事实可能并非如此。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工商部门展开集中整治“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

整治范围
无依据的所谓“特供”商品


     据成都市工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对商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广告宣传中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进行清理检查。重点范围是白酒、葡萄酒、啤酒、茶、食用油、乳制品、饮料、香烟、水果、大米等日用消费品及上述商品的生产经营者等。

     此次清理的内容则包括,商品出现“专(特)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专用”“××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生产经营者无事实依据,假借“特供”“专供”或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此外,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也在整治范围内。

“内部专用酒”
40元一瓶日期厂址都没有


     近日,笔者走访了成都市的几家超市和烟酒专卖店,已经很难找到标注“特供”“专供”的商品。不过在成都玉双路一干杂店,当笔者询问有无“内部专用”酒时,老板娘心领神会地说“有”,并询问笔者要多少。笔者说要先看看产品,老板娘从货架后面取了一瓶出来,粉红色的包装纸裹在上面。把纸一扯,笔者却没有看到标签,也没有商标、生产日期、厂家名称,更没有厂址,甚至连酒精含量都没有。倒是“内部专用”几个字格外醒目,直接印在酒瓶上,下面还印着“非卖品”的字样。“这酒40多元/瓶,要得多就40元/瓶吧。”不过当笔者问为什么这酒瓶上除了有“内部专用”几个字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时,老板娘略显神秘地说:“文章来源华夏酒报‘内部专用’酒都是这样子的,只有知道的人才买。”

     成都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表示,已经在全市各大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烟酒销售店、宾馆饭店、餐饮等销售场所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包装、标签上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要求厂家采取收回、覆盖、粘贴、替换等方式撤除市场上流通的违规商品包装、标签。该负责人提醒市民,买这些商品的时候尽量到正规的商场、超市,遇到无厂名、无厂址也无生产日期的所谓“内部专用”酒时,千万不要购买,不要被这些虚假宣传“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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