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管理秩序

2011-12-16 9:15:57 《华夏酒报》 本报记者/赵禹 评论(0人参与)
     本报讯 12月8日—9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日,江苏省商务厅在徐州召开全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

     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潘宪生在会上指出,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呈高发态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国家专门出台《食品安全法》明确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酒属特殊食品,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为振兴江苏酒业、进一步规范江苏省酒类市场管理秩序做出贡献。

     潘宪生强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政策性和紧迫性,下决心确保消费者的饮酒安全。要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履行好酒类流通监管职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建立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各级酒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实施。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进口酒、名酒专卖店、酒类物流、酒类电子商务等的整顿和规范。充分发挥商务综合执法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作用,完善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理、移送和反馈机制。加大政策保障,要推动清理阻碍酒类流通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酒类流通随附单印制和发放、电子追溯体系建设、酒类市场监测等重大项目的支持。

  要加强宣传和酒管信息工作,全省各级酒类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使从业人员提高守法意识,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全省各级酒管部门要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并同江苏省商务厅网站进行链接或者在商务局网站上建立酒管子页,发布酒管政策法规,刊登酒管动态,交流酒管经验,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全面分析了江苏省酒类产销形势,总结交流了各地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和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明年工作。  
  转载此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华夏酒报》。
要了解更全面酒业新闻,请订阅《华夏酒报》,邮发代号23-189 全国邮局(所)均可订阅。
了解酒业即时快讯,搜索关注《华夏酒报》微信号huaxiajiubao 编辑:闫秀梅 分享到: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0)
您的匿称:
验 证 码:
中国酒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网站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来源:中国酒业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华夏酒报社和中国酒业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夏酒报》或中国酒业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酒业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wlb@hxjb.cn
华夏酒报介绍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人才
Copyright ©2005-2015 cnwine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华夏酒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mail:wlb@hxjb.cn ICP备案:京ICP备110186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