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10起酒类质量违法典型案件

2011-12-29 9:12:03 《华夏酒报》 朱立毅 周蕊 评论(0人参与)
     新华社上海电 12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2011年全国质检部门酒类执法打假和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情况,公布了2011年度10起酒类质量违法典型案件,并指出酒类产品打假呈现出部门协作、大要案督查力度和长效执法打假机制建设力度均得到加强的三大特点。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在酒类执法打假专题报告会上指出,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质检总局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酒类执法打假长效机制,就此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涉及食品非法添加案件查处和司法移送工作,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二是明确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一律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非法生产的相关物品,按法定幅度的上限严厉处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建立健全重大产品质量突发案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执法打假工作的有效性。

     国家质检总局同时还公布了2011年度的10起酒类质量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湖北省质监局查处熙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制售假酒案。1月29日,根据举报,湖北省质监局联合武汉市公安机关,对武汉市熙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查获涉嫌假冒茅台、五粮液等白酒及拉菲等国外葡萄酒共计194个品种2.5万件,货值377万元。文章来源华夏酒报11月30日,5位犯罪分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酒类执法打假专题报告会是“2011年酒类真假鉴别展览活动”的一部分,在酒类真假鉴别展览活动上,质检部门还设置了质检12365热线展台,现场为消费者服务,受理来自消费者的举报、投诉,提供各类咨询,同时重点展示酒类产品执法打假成果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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