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政务消费渠道被套“紧箍咒”

2012-2-12 9:00:19 《华夏酒报》 石磊 评论(0人参与)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公布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这是自2011年3月份以来,中央和国务院推动“三公”经费公开的又一个有力措施。

  从2012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16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2012年年底前,所有基层预算单位要全部实行公务卡支付制度。

  此前,2011年3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公开;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要求中央各部门公开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8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各地财政预算、决算以及“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三公”经费支出,“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

  政府对白酒业的管控越来越严格,如同给白酒业的政务消费渠道套上了一个个“紧箍咒”。其实,“三公”经费公开、公务卡支付制度只是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防止权力腐败、遏制违规公款消费。随着这一工作的不断推进,所谓的“政务消费”必将更加透明,社会消费形态向更加文明进步的方向转变已势在必行。

  反观白酒行业,至今仍热衷于“政务消费”的强大购买力和市场带动作用,借此抢占高端、团购市场。“买酒的不喝,喝酒的不买”,“喝多贵的酒,办多大的事”,一言道尽了白酒市场的“官本位”怪现状。如果任由这种“畸形营销”的现象发展下去,针对白酒行业的管控政策必将收紧,加之酒类立法进程的不断推进,很可能将酒类企业当前奉为至宝的营销利器,变成一把高悬于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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