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文“身份证” 葡萄酒进口商被罚15万

2012-2-22 13:59:47 齐鲁晚报 曹思扬 评论(0人参与)

  为了让洋酒卖个好价钱,山东省青岛市四方一酒类进口商不按规定给720瓶法国葡萄酒贴上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21日,这家进口商被四方工商部门处以15万元罚没款。

  15日,四方工商分局宣化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其辖区内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在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在辖区内一酒类进口商的店内,正在销售的进口法国葡萄酒的包装上全是法文,未粘贴任何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按照有关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贴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否则禁止销售。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行动,当场搜出了60箱、共720瓶无中文标签的法国葡萄酒,价值近4万元。执法人员对这批法国葡萄酒进行了扣押,并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进口商称为了迎合部分消费者迷信进口货的心理,怕消费者认为带中文说明的葡萄酒档次不高,他特意未贴上中文标签,以抬高这批葡萄酒的身价,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21日,该进口商被四方工商部门处以15万元罚没款。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正规原装进口的葡萄酒都应标有原产地及灌装时间,所有的进口葡萄酒在销售时都应贴有中文标签或中文说明书,同时酒瓶软木塞上文字与酒瓶标签上文字也应一致,消费者购买进口葡萄酒最好去正规、有信誉保障的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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